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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公布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事项

    信息发布者:刘海宗
    2017-08-06 22:36:39   转载

    甘肃省公布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事项

    2017年08月06日 01:54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记者文洁

    我省公布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事项

    论文不再作为申报的限制性条件

      每日甘肃网讯(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文洁)日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就全省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下发通知。其中,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限制性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师德有问题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全省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坚持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突出把师德评价放在首位,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限制性条件。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统一调整为1年以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岗位工作需要自主确定考核办法。

      通知指出,为了进一步向基层一线教师倾斜,探索建立有关方面公认优秀教师的评价业绩条件。具体测评办法由各地人社、教育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并公布。2017年度职称评审的其他业绩条件,仍按《甘肃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执行。

      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各评委会安排的答辩会上进行能力水平答辩,未在评委会进行答辩的,评审资格无效。正高级教师评审数量仍实行总量控制,国家下达我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数量79名,我省按10%差额下达各市州数额87名。

     编辑:[庞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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